实行多年的例行停牌制度将随着信息传播时效性的提高而首次出现重大革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中报、季报或临时公告的例行停牌时间,将从现在的半个交易日缩短为一个交易小时。